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地籍测绘及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

2019-12-18 13:38:24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00120190200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辽宁省铁岭至本溪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文号:交公路发【2014】11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地籍测绘及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118.9公里。批准用地约875.817公顷,其中铁岭市235.0913公顷,抚顺市443.7357公顷,本溪市196.99公顷。项目起于铁岭腰堡,接新民至铁岭高速公路,止于本溪高台子,接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全线设有互通式立交8处、分离式立交25处,设收费站5处、养护区(与收费站合建)2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铁本项目范围内的主线、连接线、互通区、管理分中心、收费站等全部实际用地范围(服务区、隧道内部除外)的地籍测绘并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

服务周期:11个月,2020年2月1日~2020年12月30日(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1.1资质等级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企业业绩: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的勘测定界(或相关测绘)服务工作”或“高速公路的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工作且取得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3.1.3主要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测绘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测绘作业证,10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土地登记代理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以上土地登记代理工作经验。

3.1.4信誉: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没有被测绘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同级别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未恢复其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存在行贿犯罪判决记录

(7)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未履行完成的土地确权登记代理服务合同,且已超过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情形。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401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人:白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83211940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人:闫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4-23304808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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