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9-12-23 15:47:56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ZJD2019-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60000
四、采购数量:房屋租赁服务:2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1:编号:ZJD2019-0510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子项目1 、预算金额:730000、数量:1
子项目2:编号:ZJD2019-051002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子项目2 、预算金额:1230000、数量:1
1. 服务内容:办公场所租赁
2.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组一为73万;包组二为123万
3. 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章“采购须知”
6. 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已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邀请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包组一)、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包组二)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协商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响应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2. 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响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分支机构响应: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已购买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当即退回。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响应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响应。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 (4)若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可将上述报名资料发至我司邮箱,邮件发出后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单一来源协商文件,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子项目:1
名称: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路1号
子项目:2
名称: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德兴路301号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62号永隆产业园西栋3楼A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0:0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62号永隆产业园西栋3楼A5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0:00。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62号永隆产业园西栋3楼A5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子项目1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
联系人:张小华
联系电话:84680930
传真:  
邮编:  
子项目2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场所租赁采购项目子项目2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
联系人:张小华
联系电话:84680930
传真: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62号永隆产业园西栋3楼A5室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20-84889086
传真:无
邮编:无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20-84889086

附件:




发布人: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3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签: 南沙 采购 广州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