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外租船舶协议标段二(参考载货量≥17000吨自航驳船)资审公告

2019-12-30 15:19:41   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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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外租船舶协议标段二(参考载货量≥17000吨自航驳船)资审公告

项目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外租船舶协议
标段(包)编号:19-CNCCC-FW-GK-0815/02
发标日期:2019年12月27日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外租船舶协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外租船舶协议
完工期: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未来四年对驳船资源的需求计划,采取公开竞争采办方式期租1艘“17000吨≤载货量”自航甲板驳船。 本次公开竞争采办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资格预审阶段,通过资格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合格船舶短名单,本阶段不需要报价,评审采取合格制。 第二阶段为竞争性谈判阶段,通过对短名单船舶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签订租船协议。协议有效期为4年,即采取“2年+2年”的签订模式,两年期满后招标人将对船舶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对于测评合格的船舶,将继续执行协议至有效期结束;对于测评不合格的船舶,将终止协议。 该标段船舶的主要技术指标为:★船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必须持有CCS中国船级社颁发的有效船级社证书(或其他同等级船级社颁发的入级证书,例如ABS,DNV,BV,LR等),满足最低配船员、船舶防污染、救生、消防等法规要求,船舶证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载货能力 参考载货量≥17000吨;★自航能力:具备自航能力,船舶航速≥8节;★船员资质:提供船长、水手长和大副的适任证书,船长必须有两年以上在海上油田作业的相关经验;甲板部主要人员(大副、水手长等)有在海洋工程作业的相关经历;★抛锚能力:具备60米水深抛锚能力,可稳固船位不走锚;★艏侧推:配备艏侧推;★通讯设备:配备卫星电话(具备收发邮件能力更优);★投标船舶自2017年1月1日起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申请人承担安全事故责任或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理的;★甲板面积和承载力:甲板可用面积≥3600平方米,甲板承载力≥16吨/平方米;★甲板可用长度:甲板可用长度≥100米;★甲板可用船宽:甲板可用船宽≥36米;★型深 型深≥8.5米;★调载泵能力:调载能力≥8000方/小时,调载泵数量≥3台。
项目所在地: 天津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船舶租赁或海上货物运输等相关内容。
2)财务能力:
提交2017年-2018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表明申请人的财务能力和赢利能力,财务报表的平均服务项目年营业额为600万及以上。
3)必须提供完整齐全有效的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书:
a.船舶有效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防止油污证书、救生设备证书、无线电安全证书);
b.主要船员资格证书(船长、轮机长和大副的适任证书);
c.承运船舶保险单(船舶一切险的保险额度不少于船舶及船上设备等财产价值、符合国家相关主管机关规定的保障、保赔险)、油污保险单。
d. 安全管理证书(SMC)、符合证明DOC;对于符合证明(DOC)的要求分以下三种情况:
1)若申请人既是申请船舶的所有权人同时又是申请船舶的安全管理公司,则只需提供申请人的符合证明(DOC);
2)若申请人并不是申请船舶的所有权人,只是申请船舶的安全管理公司,则需要提供申请人的符合证明(DOC),同时需要提供申请船舶的所有权人与申请人之间的“船舶安全管理协议”。
3)若申请人既不是申请船舶所有权人,又不是申请船舶的安全管理公司,则需要提供申请船舶的安全管理公司的符合证明(DOC),同时需要提供申请船舶的所有权人与申请船舶的安全管理公司之间的“船舶安全管理协议”。
e.申请人与申请船舶的关系,分以下两种情况:
1)若申请人是申请船舶的所有权人,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
2)若申请人不是申请船舶的所有权人,需提供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的同时,还需提供申请人与船舶所有权人之间的“排他性租赁意向书”。排他性租赁意向书”的时间必须覆盖本项目要求的船舶服务时间,且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船舶所有权人确认授权xx公司为XX船舶在海油工程XX项目(招标编号:XXX)中的唯一投标人”和“若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相关违约责任或者给海油工程带来的损失,在XX公司不能承担的情况下,船舶所有权人xxx公司承诺承担相关责任。”的内容,并加盖船舶所有权人和申请人双方的公章。
4)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5)业绩要求:
申请人从2011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在中国海域具备从事海洋工程行业的租船业绩至少2项(含)以上。请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申请人所提交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中至少须包含下述内容:合同签署(材料)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用户名称、产品名称,需在响应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响应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资格审查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材料)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均视为无效业绩。
6)申请人需投标至少1艘及以上满足资格审核文件要求的船舶。
7)本次资格预审以船舶为资格审查对象,申请人同一艘船舶(含船员)只能参加本次资格审查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申请,不接受“兼投”,不允许申请人同一艘船舶参与两个或以上标段的申请。
8)参与海工拖轮及驳船租赁年度协议公开竞争采办且已经签订有效期为4年租船协议的船舶不得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19年12月27日到2020年01月02日
资审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资审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资审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资审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资审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资审文件价格: 2000.0元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306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请在规定的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到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306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1、请在规定的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到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2、 申请人参加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审/中标资格。 3、服务开始日期:合同签订后参照用船委托书的时间。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199号海工大厦B座5层
联 系 人:赵国庆
电子邮箱:zhaogiuoqing@mail.cooec.com.cn
邮 编:300461
联系电话:1512222675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刘伟
电子邮箱:liuwei134@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699

标签: 海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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