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1.1.1 工程名称: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云城西路、齐乐路和白云大道合围区域。
1.1.3 设计范围: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197号
1.1.6 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五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其中云城东路(齐乐路-齐富路)为城市主干路,长为1.4千米,红线宽40米;云城西路(齐乐路-齐富路)为城市主干路,长约1.37千米,红线宽60米;齐富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为城市主干路,长约0.84千米,红线宽50米;齐乐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为城市次干路,长约1.03千米,红线宽60米;齐云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为城市次干路,长约0.91千米,红线宽40米。最大排水管径DN1800。四等水准测量。建设内容为对沥青路面的裂缝进行处理,对网裂、龟裂的路段刨除沥青面层检查基层,更换人行道面砖,优化道路排水系统,对道路周边景观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8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83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2.6 申请人委派的概预算、勘察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1.3.1 报名时间为 2017 年4月6日 09 时 30 分至 2017 年4 月 12日 16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1.3.1.3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未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申请查询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6.57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95.26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工程物探、工程测量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1.5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报建及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勘察、测量及概算编制等内容),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选择satellite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电话:020-8617844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1.7.3 联系人:龚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6178448
1.7.5 传真号码:020-86435218
1.7.6 电子邮箱:byjgzx@163.com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8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1.8.3 联系人:薛工、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860755、37860756
1.8.5 传真号码:020-37658150
1.8.6 电子邮箱:181951823@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建水局二楼东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6212546
1.10.4 传真号码:020-8621254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参加 项目的投标工作,根据 (招标人)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近叁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查询申请 |
查询受理 |
查询审核 |
结果告知 |
复 议 |
查询执行 |
申 请 材 料 1.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及固定电话) *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