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工程名称:番禺区小龙涌、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
3、设计范围:含方案设计及评审、规划报建(含工程证的办理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评审、基坑支护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按镇街划分标段、分别开展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与管网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竣工图编制、物探(含管线探测及盲探)、地形测量、沿线建构筑物测量(含桥墩、暗涵、水闸截污闸、桥涵测量、河涌两侧测量等详细数据,数字化全分析地形测量等)、地质钻探(含水上水下、顶管、开挖等)、截污管道或河涌周边1公里范围污染源摸查及报告、周边已建污水管网分布情况分析及污水总图绘制、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及施工全过程音像专辑制作等工作。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4、建设内容:
4.1 建设内容:通过可行的手段,如截污、河涌清淤、调水补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或运营手段,对小龙涌、沙涌(含沙浦涌、长沙涌)黑臭水体进行治理,解决小龙涌、沙涌(含沙浦涌、长沙涌)水体发黑发臭的问题,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河涌水质不黑不臭的目标;同时根据属地镇街需要,考虑通过工程措施解决排涝问题。
4.2建设规模:(暂按项目建设书执行,具体实施方案以审核部门审批为准)
4.2.1番禺区沙涌(含沙浦涌、长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在沙涌两侧及长沙路上设置d500~d1200的截污管,最终进入前锋净水厂进行处理,总截污管长共计约12095m;2)、在沙涌下游设置一体化污水抽升泵井提升下游生活污水。3)、对现状沙涌进行清淤,设计清淤量约为90776m3。同时对破损堤岸进行修复。4)、对沙浦路旁的三座桥涵进行重建;渠箱管径为2 m以上;穿堤建构筑物所在堤防等级为2级。
4.2.2番禺区小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在小龙涌两侧分别设置d500~d1000的截流管道,最终进入前锋净水厂进行处理,设计总截污管长共计约7107m。2)、对小龙涌(富怡路至富豪街段)既有暗涵进行改造,同时在小龙涌东侧新建一座B×H=5.0m×3.0m的雨水箱涵,箱涵L=527m。3)、在小龙涌下游西侧设置一体化污水抽升泵井提升小龙涌下游生活污水。4)、对现状小龙涌进行清淤,清淤量约为105820m3,同时对破损堤岸进行修复;渠箱管径为2 m以上;穿堤建构筑物所在堤防等级为2级。
5、本工程实行限额投资设计,建安费限额为17430.05万元,其中:1、番禺区沙涌(含沙浦涌、长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为7591.8万元,2、番禺区小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为9838.25万元,投标人不得突破本投资限额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合共:1358.14万元,其中:设计费:957.25万元,勘察费:400.89万元。(其中:1.番禺区沙涌(含沙浦涌、长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费暂定423.36 万元,勘察费暂定174.61万元;2.番禺区小龙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费暂定533.89 万元,勘察费暂定226.28万元)。
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7、工期要求:
7.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天开展工作,各阶段的工期详见第六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六条。如果延误工期,按照下述条款及合同规定处罚。发包人可根据任务完成时间需要,要求中标人提前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时间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
7.2 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天开展工作,并在进场开展工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按照下述条款及合同规定处罚。
7.3 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招标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中标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如增加设计人员、增加设备投入、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以尽快向招标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若招标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中标人应立即予以执行。同时,中标人按每延误一天,扣减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1%罚款,依次类推;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除扣减罚款外,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余下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相关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后在合同价中扣减。
7.4 在项目设计阶段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若遇紧急情况,招标人将以口头通知),设计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到施工现场的,若在规定时间内超过2小时到达的,招标人将以每次罚3000元/人来扣款,其它专业设计人无故不到施工现场的,以每次罚1500元/人来扣款,依次类推计算。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进行变更设计,在限期内中标人不提供设计变更图纸与资料,逾期1天,招标人将按合同价2%来扣款,依次累计。
7.5 进入施工阶段后,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2天以上的,从延误之日开始每日对中标人按设计费合同价计收3‰的违约金。
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质等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及勘察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个(含3个),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同意,通过资格预审后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经验(指单项工程规模在立项总投资8000万元或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且至少包含一项污水管网的工程设计),并能提供所承担同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自
4、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且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注册登记人员资料库内。投标人需按交易中心发布的65号公告《关于预存报名费的通知》规定预存报名费,在投标报名的同时系统将扣除相关的报名费用,否则报名不成功。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3、2014、2015年度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6、申请人自2011年1月1日起无不良投标记录。
7、申请人务必在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需全体成员开具)。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公告时间5日,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2日9:30~11:30,14:00~16:00时(报名时间5日);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址:市桥白沙路101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提交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可直接下载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报名时递交。
五、其他
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将被通知于2016年 月 日14:30~15:3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
(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893335
(2)番禺区水务局,电话:020-34818420
(3)番禺区建设局,电话:020-84833337
(4)番禺区监察局,电话:020-84636701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020-84602516 |
招标代理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918609935 |
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