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中公路(灵山岛尖段)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9-3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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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中公路(灵山岛尖段)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番中公路(灵山岛尖段)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项目概况:

番中公路(灵山岛尖段)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内,本项目路线起点顺接东围涌桥,路线程南北走向,终点接横三路段并顺接上横沥大桥及江灵南路。路线全长约为0.53km。本项目为旧路改造,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加宽车道,抬高路基。路基宽度23.542.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本工程包含道路、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气工程、□ 电力管廊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6]230号文

1.1.6  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番中公路(灵山岛尖段)道路技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现状摸查、■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造价文件编制服务: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设计报批、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

(4)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临水、临电、施工总平面等设计配合工作;

 (5)现场服务;

 (6)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7)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8)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

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4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929日至20161010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日,从售出第一本招文之日起开始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4)。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4.39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4.88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9.51万元。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按中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计取,下浮率在 [0-20%]区间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录5-1中报价不得超过此设计限额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物探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7  1.4.4-1.4.6三项费用限额合计为:39.51万元。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余资料每套人民币2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电话:020-3907830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体育馆A101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7    若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8   招标人

1.8.1 名称: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

1.8.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体育馆A101

1.8.3 联系人:曾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39078303

1.8.5 传真号码:020-84969123

1.8.6 电子邮箱:       /            

 

1.9   招标代理机构

1.9.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510670

1.9.3 联系人:任工

1.9.4 电话(手机)号码:13560146365

1.9.5 传真号码:020-87578002

1.9.6 电子邮箱:40607205@qq.com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0.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D4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3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4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6

简介(宜300字以内)

 

 

 

17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18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录2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职务

专业职称

工龄(年)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负责人

 

 

 

 

注:总负责人和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录3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附录4(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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