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新建儿童大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0-12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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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新建儿童大楼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新建儿童大楼项目勘察设计,由南发改资[2016]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建设内容为新建儿童医疗大楼、地下室及设备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5112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约为3.8亿元,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预算价暂定为人民币600万元。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平西路6号。

2.3 服务周期:总服务周期为260个日历天,其中:(1)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相关工作;(2)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规划设计方案(即总平面图)审核及报建相关工作,并取得经规划部门核准盖章的《总平面图》;(3)取得《总平面图》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及报建相关工作,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及报建相关工作,并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批复》;(5)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等。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桩基础超前钻、基坑支护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政府部门报建报批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设计工作。具体勘察设计任务如下:

(1)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桩基础超前钻,本工程的勘探点应按勘察设计规范),并按照招标人最终确定规划和建筑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按相关规范配置本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室外装修(幕墙图纸必须达到施工图深度)、室内装修、给排水、消防、防雷、通风空调、供配电(包括高、低压部分,设计须满足并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电气、智能化、绿色建筑、节能、室外市政(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照明、综合管线,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景观绿化等。

(3)中标后,若投标人的设计单位本身不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高压变配电设计、人防工程】等设计资质证书的,则应将高压变配电、人防等部分的设计工作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中标后,投标人必须负责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评价工作并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且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总承包招标,中标人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部分专业设计或勘察工作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不得分包。

(6)投标人需根据发包方的要求,配合完成医疗设备的配套设计工作。

2.4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上述提及专业)的勘察设计深度均按照现行的要求执行,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招标人对建筑功能和环保的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条件:(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2)资质等级: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共同亲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和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③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⑥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且任何一方为省外投标人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3.4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承担过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在4.4万平方米以上(含4.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设计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其他证明材料可为该项工程规划报建时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中标通知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2)勘察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为准)

(3)建筑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结构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5)电气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备注:上述第(1)项~第(6)项要求的6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7)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8)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9)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7与招标人或代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9月282016年10月12日17时00(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

5.2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9时00分起至2016101217时00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下同)】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结束后,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须提交的原件:投标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和无行贿犯罪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5本项目的投标担保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9.6在本工程±00以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委派设计人员驻场。

9.7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平西路6号

联 系 人:陆金星               话:0757-86337620

 

代建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联系人:叶仁畏               联系电话:13923206665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5

联 系 人:招标代理部李肖明

    话:0757-86253386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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