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镇湖光村、金和镇山湖村、东园镇月湄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6-10-2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坪上镇湖光村、金和镇山湖村、东园镇月湄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揭西发改投【2016】85号和揭西招标【2016】46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核准招标,资金来源通过贷资先建模式,所有资金先由承建企业支出,政府按期偿还。招标人为揭西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以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3个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总污水处理规模800吨/天,其中湖光村处理规模200吨/天、山湖村处理规模400吨/天、月湄村处理规模200吨/天。采用“格栅+调节池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备”工艺处理。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38.42万元,其中勘察费14.51万元、设计费35.05万元、工程费用806.2万元、预备费45.87万元、其他各项费用(不含勘察、设计费)36.79万元。资金来源通过贷资先建模式,所有资金先由承建企业支出,政府按期偿还。建设期限为4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期限为4个日历天,设计期限为5个日历天,施工期限为31个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市政(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申请的须由不超过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牵头人须是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法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

3.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水排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报名前到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4. 踏勘现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030日下午4:30前自行踏勘现场并到揭西县环境保护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新山花园)获取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现场踏勘证明》原件,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报名。

5.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否则不予受理):(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报名应提交);(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本项不需提供);(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应加盖执业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6)勘察负责人的岩土工程勘察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设计负责人的给水排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7)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投标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8《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若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时,招标人将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分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珠随机抽取10家正式投标人,请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代表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6.2正式投标人请于2016年111日至117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大厅7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125日上午    9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西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663-55925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先生/0663-8258166

 

招标人:揭西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陈舜明

相关文章
2016-09-22
2016-09-19
2016-09-23
2016-09-18
2016-09-14
2016-08-29
2016-07-28
2016-07-28
2016-07-08
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