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备案同意(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号:ZPC2016服字118号),现就昭平县马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昭平县马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ZPC2016服字118号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确权登记工作范围:耕地面积约14751.15 亩。
采购预算(人民币):79.6562万元。
项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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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马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1项 |
对昭平县马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提供技术服务,总承包面积14751.15亩。项目工期:本项目要求在2016年12月31日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可发证率要达到80%以上,2017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要先自行解决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在2017年县财政再安排资金结算项目款(具体结算以项目实施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法人单位(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三年来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三年来未受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不动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籍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8室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2015年6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需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近6个月及以上在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现场购买:(1)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已办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日期内);(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介绍信及委托书须明确委托购买招标文件等事项和有效时限;复印件须按原件1:1比例用A4纸复印(无法按原件1:1比例复印的除外),不接受扫描件,否则均视为不合格]。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留一份复印件存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7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金湖支行,银行账号:7897 0188 0001 1848 3,开户行行号:303611078974。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8日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昭平县新民街1号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8日9时整在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昭平县新民街1号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ht666666.com广西海特综合管理平台。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昭平县农业局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凉亭西路31号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74-668233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兼传真)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