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泰美镇雷公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博罗县泰美镇雷公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列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并经博罗县政府常务会议(十五届90次[2016]90 号)通过实施。经同意,现对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含相关专题)、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博罗县泰美镇,工程规模为小型,工程级别为4级堤防,防洪标准2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长15km,包括清淤疏浚15km,其中拓宽段5km;河道护岸6km。工程估算投资约2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专题)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等。
2.3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设计及图纸、工程估算书,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成果;可研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审批部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3 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通过终审。
3.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6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7 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4.2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咨询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6)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4.3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5 踏勘现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等因素,并领取经招标代理及招标人共同盖章确认的《踏勘现场确认书》。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 11 月 8 日上午10:00在长深高速泰美收费站出口集中。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博罗县罗阳镇环城路87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52-6290808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20-38036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