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附属楼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附属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项目编号2016-441625-47-03-00908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附属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东源县城。
2.3 项目立项总投资:约 3443.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00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35.8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86.1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50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设计25日历天、施工410日历天(以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附属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 勘察、设计内容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察(初测、定测、物探、地质钻探、场地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7.2施工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建筑幕墙(如需)、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8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拟派本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是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人员);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和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1名(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具有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岗位证书的施工员2名(建筑),质检员1名,机械设备管理员1名。
3.5 投标人须同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且已竣工的单项造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标注的金额为准)的建筑工程业绩。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3.8 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第3.4点要求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 报名地点: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大楼)。
五、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5.1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独立投标人则无需提供)。
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3 勘察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②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提供2016年8月-10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5.4 设计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提供2016年8月-10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5.5 施工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已换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只提供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⑤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或职称证及身份证。⑦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⑧投标人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⑨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5.6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或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不提供《开户许可证》)。
注:(1)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三份,须编制封面和目录,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逐页标记页码,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其余材料须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及并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3)报名资料原件在报名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保函原件不退还)。
六、投标人须知
6.1 投标人必须提交60.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或由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至2016年11月11日16: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东源支行
户 名: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06 0230 2920 1122 538
6.2 本工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东源县人民检察院(0762-8836689)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大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东源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服务平台(http://gcjs.heyuan.gov.cn/jsp/dongyuan/)、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2-8803330
代理机构: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2-8833289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2-8333322
工程投标报名表
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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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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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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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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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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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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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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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办公) (手机) (传真)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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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交
材
料
清
单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二○一 年 月 日 |
报名须知:
1、报名表提交2份;
2、投标单位须按标公告要求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交件密封后不得变更,退件统一安排在投标资格审查完成后进行;
3、本工程招投标实行报名收件与投标资格审查分离制度,投标资格审查专人负责,收件人的言行不代表任何审查意见;
4、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仅对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投标材料负责;
5、本表用于企业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须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起使用方才有效。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附属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