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7-03-1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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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汕市区发改[2016]193号)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于汕尾市区新区边防大队对面原区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办公用地和区政府借给市供电局变电房的土地及区防疫站空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占地面积约634.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74.46平方米,建11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勘察工作。

2.3投标总限价为23.2万元。

2.4 计划工期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

3.3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岩土勘察专业工程师职称证。

4.4投标申请人必须出具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近三个月(2016年12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装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代替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 月   13日至2017年 3 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 3 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 ,招标人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投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点:汕尾市区通港中路城区直属机关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刘重         联系电话:0660-3362283

 

招标代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人:肖东山       联系电话:18138128333


 

标签: 工程勘察勘察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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