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局官莲湖东北侧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采购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7-07-20 16:26:06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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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局官莲湖东北侧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采购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0093号)计划下达函,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局的委托,对其官莲湖东北侧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采购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THYJK-FW-2017-027

(二)项目名称:官莲湖东北侧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⑴项目包编号:1

⑵项目包名称:勘测

⑶类别:服务

⑷用途:勘察测量

⑸数量:1(批)/计划工期:5日历天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⑺采购预算: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

⑻工期:5日历天

⑼质保期:/(年)

⑽其他:/

第2包:

⑴项目包编号:2

⑵项目包名称:设计

⑶类别:服务

⑷用途:工程设计

⑸数量:1(批)/计划工期:5日历天

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⑺采购预算: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

⑻工期:5日历天

⑼质保期:/(年)

⑽其他:/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4.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花名册,提供社保查询方式;

1.4.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公示后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目前正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6.“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1.7.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

1.8.供应商必须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在本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勘测

1.供应商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项目负责人现就职于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

4.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

第2包:设计

1.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

2.供应商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现就职于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

5.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各包特定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2017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局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人:李卫

话:027-84747866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4号凤铭广场1号门316室

人:谢敏

话:027-84735162

真: /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话:027-84899537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官网


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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