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荆州城区段改扩建工程新建八岭互通及荆州东服务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7-09-29 15:14:19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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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荆州城区段改扩建工程新建八岭互通及荆州东服务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渝高速公路荆州城区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八岭互通新建工程、荆州东服务区新建工程;八岭互通新建工程已取得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1000-54-03-130986)、荆州东服务区新建工程已取得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29004-54-03-10446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八岭互通

在沪渝高速(K1112+500)处设置成A型喇叭互通,将互通的收费站设置在沪渝高速北面的连接线上,互通左转匝道采用环形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匝道,而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匝道;在LK0+550处设置收费站,收费站采用35出的规模,收费站出口方向设置管理中心,出口连接线与旅游一级公路平交。推荐方案采用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标准,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匝道路基宽度采用9.0m,对向双车匝道采用16.50m的标准建设。本互通主线新建长度约 1708m,新建互通匝道长度约1598m,新建连接线长度约1039m,新建匝道桥长度256m/1 座,跨线桥66m/1,八岭互通房建面积约2100㎡。

投资估算金额约为18700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

2)荆州东服务区

沪渝高速K1071+500附近设置服务区。方案采用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标准,匝道设计速度40kmh。本互通主线改造长度约 1695m,新建匝道长度约2149m,房建建筑面积约为8000㎡,占地面积180亩。

投资估算金额约为25000万元,建设工期18个月。

3)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

标段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JZSJ-1

1、负责沪渝高速公路荆州城区段改扩建工程新建八岭互通及荆州东服务区(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建筑、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机电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加油站、专项设计等)、征地拆迁图、概()算文件编制、交通维护方案设计,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3.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17 12 1 日前,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18 1 1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征地拆迁图及征地拆迁工作量:预计2017 11 25日之前完成。

(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8个月,预计2018 2 月至2019 7 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次勘察设计投标。本次招标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公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3投标人如果已经取得本项目代厅审查单位资格,则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9 30 日至2017101224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026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写字楼

  人:彭女士   

     话:027-87576683

     真:027-8757667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

邮政编码:430033

人:郑先生

    话:027-836006668061

    真:027-83600777

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二〇一七年九月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ZSJ-1

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应满足上表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JZSJ-1

同时具备:

1在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 2 条里程10km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在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10km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3、在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单个合同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勘察业绩及一项单个合同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

 

注: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在20121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业绩1和业绩2的业绩认定以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业绩3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无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必须是投标人独立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业绩应满足上表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具有15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项目总工

1

正高级工程师,具有15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主持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保通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作为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作为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桥涵分项负责人

2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作为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经验,作为工程地质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测量经验,作为测量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勘察设计经验,作为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房建设计经验。

环境景观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环境景观设计经验,作为环境景观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通信系统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6年交通工程设计经验,作为通信系统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收费系统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6年交通工程设计经验,作为收费系统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6年交通工程设计经验,作为监控系统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供电照明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供电照明设计经验,作为供电照明设计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10年概预算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作为概预算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注:1、其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路线、路基、路面、路线交叉、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应为公路工程系列职称。

2、上述人员业绩项目必须是已经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参加设计人员可以不附业绩证明材料)

3、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人员应满足以上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JZSJ-1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受到处分且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的单位。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6)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40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 

c. 投标人的信誉

    5 

(2)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技术建议书)

50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g.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

保证措施

   10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 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  

i. 投标价                                 10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可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名时,以实际数量推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其他原因未通过评审的,则应视为参与了有效竞争,不应理解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类似勘察设计项目经验

15

5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的数目,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9分;近5年来完成1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工程)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近10年来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中每增加1条里程10km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8

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4.8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每增加1条高速公路类似勘察设计的业绩的加0.4分,每人最多加1.6分,最多加3.2分。

各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2

每个分项勘察设计负责人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7.2分;分项负责人每增加1条高速公路类似勘察设计的业绩加0.2分,每个分项负责人最多加0.5分,该项累计最多加4.8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

获奖和履约情况

履约情况3

履约情况良好,未受到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罚的得基本分3分。

2

2015年度、2016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的单位每次加1分,最多加2分,其余不得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5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及对该区域道路网规划、交通量发展和交通组织的认识酌情加分,满分5分。

总体设计

思路

5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酌情加分,满分5分。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酌情加分,满分10分。

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改扩建项目新技术的应用

10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改扩建项目新技术的应用酌情加分,满分10分。

f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情况酌情加分,满分5分。

g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酌情加分,满分10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有完善的后续服务计划安排的,保证措施较得当的,得3~4分;

后续服务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i

投标价

10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财务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10E1=0.6E2=0.5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13 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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