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东镇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招标公告

2014-12-17 17:44:11   来源: 中国招标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3-11-14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招标公告

1、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已经江苏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苏财建[2013]278号文批准实施, 项目资金来自江苏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下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土地整治项目测绘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2) 招标规模:测绘项目造价约65万元。

(3) 本项目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1 月。

(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4、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是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土地整治项目25886亩1∶1000比例尺前期测绘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作量为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为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中专业为准)。

   (3)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含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3年4月-2013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及相关单位验收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完成90%后,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全部完成且通过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8、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3年11810:00时至2013年111418:00 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盐城市毓龙东路8号毓龙大厦七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杨东斌,联系号码:15366518998,0515-81601329)。

9、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购买招标文件不投标的约定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含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2019、88197118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唐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8155763           联系电话:0515-81601329

   时间:2013年  11    8   日      时间:2013年  1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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