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244.5万元。
预发包价:516.16万元。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丙级或以上(具备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第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3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及咨询工作。
1.3
投标报名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4 费用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88193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南路红荔新村50栋
1.7 招标人
1.8 招标代理机构
1.9 交易服务机构
1.10 招标管理机构
附录8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