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华水施招2018-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河东镇平南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4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华瑞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引水工程、供水管道、土建工程等工程。工程设计供
水规模为950立方米/日;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审定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 招标参考价:978.56万元;
2.4 承包方式:按实际工程量,依据本工程项目经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
预算单价,按中标下浮率结算;
2.5 工程地点:五华县河东镇内;
2.6 建设工期:总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与设备材料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且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联合体供应商)具备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中标供货业绩经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标的为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的授权);
3.6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在项目报名前已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入报名资料内);
3.7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安全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测量员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8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最近三年内未被全国各省、市、直辖市网上通报的企业(包括涉嫌围标、串标、卖标、转包、扣分等);
3.9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开具);
3.10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9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施工项目《同类施工项目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或供水工程或自来水厂工程(输水管道)》;
3.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肆佰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资信证明为准,在报名时应提交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不予报名)。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须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自提供);
3)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须提供);
5) 投标人(联合体供应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标的为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
6)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测量人员的职称证书,拟派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安全员,以及以上人员的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9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或供水工程或自来水厂工程输水管道),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8)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招标公发布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肆佰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资信证明为准(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在报名时应提交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不予报名);
10)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按附件3格式)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各自资料各自盖章),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须同时核查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由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报名资料。
4.3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9:00时至11:30时,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下同)。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5日~4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4:30~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华瑞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一楼
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3- 428183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22139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五华县河东镇平南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5. 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监理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7.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所需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的生产/采购、供应及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 本协议书一式 六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二 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协议书后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 是一家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注册地址)。为参与贵方组织的五华县河东镇平南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投标,我方同意授权(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代理商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在此,我们 (制造商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并证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该工程所需的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中标后由(投标人名称)从我方直接采购,我方负责生产、供货及售后服务,并保证该产品已获得相关的国家节水产品认证及卫生许可,质量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GB/713663和GB/713663.2要求。
(2)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所必须的事宜。并附上我方PE和PVC-M给水管材、管件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制造商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取得制造商的授权。
附件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五华县华瑞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五华县河东镇平南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标中所提交的各种材料(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一切证件、证明等)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如本公司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列入不诚信企业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