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中学南校区扩建工程(第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6-0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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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中学南校区扩建工程(第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第一中学南校区扩建工程(第二期)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审批【2017】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路及北侧(东区兴文路以南,东临起湾道、南面毗邻金字山)
2.2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艺术综合楼,最大高度20.7米,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篮球场6个、羽毛球场5个、兵乒球场9个、网球场3个以及道路、绿化、围墙等。项目总投资6696.89万元,建安工程费(估算)控制在4198.25万元以内。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为121.92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为10.07万元,设计费为111.8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
I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II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不同时具备上述勘察、设计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
(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时由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进行查询。为方便查询,投标人需在报名后按照“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开标时现场单独提交。)
(4)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 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5)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4日17时00分至2018年06月11日17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发布,并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招标信息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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