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第NHKS-02合同段)-招标公告

2016-09-30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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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第NHKS-02合同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1)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第NHKS-02合同段)。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佛山市高明大桥至富龙大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路线总长约30.00km,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高明大道(高明大桥至杨西大道段),该部分路线长度约13.34km,桩号范围K7+150~K20+489.043;第二部分为杨西大道(高明大道至广明高速公路段),该部分路线长度约7.29km,桩号范围K20+489.043~K27+780。第三部分为杨西大道北延线(广明高速公路至富龙大桥段),该部分路线长度约9.37km,桩号范围K27+780~K37+150。全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标准建设,其中高明大道(高明大桥至杨西大道段)按照主线双向8车道+辅路双向2车道断面布置;杨西大道(高明大道至沧江四桥段)按照主线双向8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断面布置;杨西大道(沧江四桥至广明高速公路段)按照近期双向8车道、远期改造为主线双向8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断面布置;杨西大道北延线(广明高速公路至富龙大桥段)按照近期双向6车道+硬路肩、远期改造为主线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断面布置。另外,工程沿线节点快速化改造范围,均按照主线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断面布置。主线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辅路5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2978.9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9199.33万元。

2.3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具体桩号和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段

里程范围

招标范围

NHKS-02

本合同段路线总长度约9.37km。工程范围为杨西大道北延线(广明高速公路至富龙大桥段),本合同段均为新建道路,路线长度约9.37km,桩号范围K27+780~K37+150。工程范围内共设主路跨线桥1处(跨广明高速),新建跨河桥1座,天桥2座,通道5道,管涵18道。本合同段总投资约88532.3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0198.24万元。

1、标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照明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包括智能交通)及沿线设施、环保绿化及其他工程等的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三级工程量清单)、勘察设计所需要的专题研究报告、征地拆迁图和拆迁工作量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

2NHKS-01合同段负责本次招标的两个合同段全线总体设计工作, NHKS-02负责配合NHKS-01合同段中标人做好全线总体设计工作。

2.5各合同段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

2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下发后 15 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送审稿;

4)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 15 天内完成;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10 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勘察设计周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调整,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合同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备注

NHKS-0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牵头人所不具备的资质。

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作范围相适应。

 

3.1.2 业绩要求

合同段

业绩要求

备注

NHKS-0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7km以上(含7km)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工程勘察工作(须同时包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

2、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7km以上(含7km)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工程设计工作(须同时包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

1、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具备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须具备勘察业绩。

2、改扩建项目是指为满足交通量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在原有公路基础上主要通过加宽路基(桥隧),包括局部新建分离式路基、桥隧,以扩大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公路工程项目。

3如同一合同项目中同时具有勘察设计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4“近五年内”指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3.3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合同段独立投标,但必须就不同合同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最多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每1个合同段拟派的人员可以相同。本招标文件中各条款内容(除了已明确规定适用的合同段之外),均适用于本项目的两个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标结果(设计单位)、佛山市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以上行为,视为不符合履约信誉要求,否决其投标。

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查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6其他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需交一份招标文件费用,但应分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4.2报名时间:2016  9  30    10  30 分起至2016  10 12  10  30 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本公告所刊登的网站发布信息有不一致之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7.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与一环交汇处

     话:0757-26365142

     真:0757-26365138

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路紫南村向扬大楼二楼

    /    真:0757-82521613

    箱:549236332@qq.com

系人:黄先生

2016930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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