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10-1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

电话

0754-83843422

招标

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

电话

0754-86565098

工程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办事处十二斗咸田

资金来源及构成

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棉北十二斗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潮阳区棉北十二斗洋坊,规划用地总面积370.877亩;工程总建设规模为库容155万m3,其中填埋一区工程规模库容为60万m3,填埋二区库容为95万m3,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为400吨/天。本工程采用MBR+反渗透工艺对填埋场的渗沥液进行处理。该工程使用临时用地、为临时建设项目,应执行临时用地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9181万元,其中工程勘察36万元、设计361.31万元、工程施工17548.17万元,监理费31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0.25万元。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一、投标人体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⑴、⑵、⑶项资质,其中(1)项分别具备a、b之一即可: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b.市政公用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须非牵头人提供)。⑵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开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3.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由非牵头单位提供)。

4. 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均可)(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

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 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6.拟派建造师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办法:采用优化“综合评估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等环节,已被邀请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等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为准)的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准时到场递交标书,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汕头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邀请单位名称

1.联合体:(牵头单位)福建省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牵头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联合体:(牵头单位)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牵头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3.联合体:(牵头单位)福建省建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牵头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四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4.联合体:(牵头单位)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牵头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5.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西省金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牵头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信息

发布时间

2016   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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