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及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出资单位暨施工单位(以下称“本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招标人为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相关批复文件:
1.1《关于长山尾片区围海造地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办函[2017]454号)
1.2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及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的招标代理(申请表编号:Z201711)结果确认书
1.3《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填海工程项目资金证明》
1.4《南澳县基建工程预算审定书》(编号:170169)
1.5《关于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南发改投预[2017]29号)
1.6《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项目资金证明》
1.7《南澳县基建工程预算审定书》(编号:170168)
1.8《关于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南发改投预[2017]28号)
1.9南澳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42]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及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出资单位暨施工单位
工程建设地点:南澳县长山尾片区(粗砂至大猴澳海域)
工程概算总投资:人民币744673966.2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91317212.35元)。
工程建设规模:
1、南澳县旅游管理服务基地填海工程,本项目位于南澳岛长山尾片区。拟填海造地形成陆域面积约44.76万m2,陆域回填方量约236.1万m3。水工建筑物均为护岸,拟建护岸总长1562.1m,其中北护岸长746.2m,东护岸长约575.5m,西护岸长约240.4m,护岸顶高程4.5m。本项目总投资382820025.37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05265174.65元)。
2、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本项目位于南澳岛长山尾片区。拟填海造地形成陆域面积约45.64万m2,陆域填方量约217.4万m3。水工建筑物均为护岸,护岸总长1892.6m,其中北护岸1069.4m,东护岸长370.4m,西护岸长452.8m,护岸顶高程4.5m。本项目总投资361853940.8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86052037.70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出资单位及施工单位,包括:
(1)出资单位
具有本工程出资能力,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本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银行存款证明书》一份(开具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后报名截止前,且不允许有部分或全部被冻结的资金)或者是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银行信贷证明》一份(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150天内保持有效)。
(2)施工单位: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内容。
(3)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出资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施工单位:
1)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人民币壹亿元(含)以上;
2) 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 2012年至今承接过2000m及以上防波堤或护岸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书)。
3.1.2财务要求:
出资单位:具有本工程出资能力,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本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银行存款证明书》一份(开具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后报名截止前,且不允许有部分或全部被冻结的资金)或者是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银行信贷证明》一份(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150天内保持有效)。
施工单位:
2012至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流动比不低于1.0。
3.1.3信誉要求:
施工单位近五年来【2012年-至今】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以出资单位作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购买标书时间:请于 2017 年11月10日至 2017 年 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窗口见中心一楼电子公告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投标人必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贰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一致。
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
1、出资单位和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出资单位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5、出资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7、施工单位2012年至今承接过2000m及以上防波堤或护岸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书)。
8、出资单位银行出具的本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银行存款证明书》一份或者是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银行信贷证明》一份;
9、出资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施工单位近五年来【2012年-至今】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件的声明函。
上述资料应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投标申请报名表、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1)
4.4 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地点见中心一楼电子公告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 6日 10时00分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 |
地 址: | 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东段 |
联 系 人: | 柯先生 |
电 话: | 0754-8681555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 |
联 系 人: | 谢小姐 |
电 话: | 18665653921 |
| 2017年11月 10日 |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牵头人为出资单位,负责本工程的出资;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由出资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