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乐从原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2-22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乐从原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供水资源整合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估价为:建安费投资约21122.99万元,勘察设计费约585.47万元。工期:三个单项工程的设计工期同时进行,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和原水管道工程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即日起68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文件。

乐从、龙江水厂取水构筑物迁建及原水管道现拟迁建,新建取水构筑物规模(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为60万立方米/天,乐从DN1600 原水管道长约10公里(不含龙江水厂原水管道),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乐从原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分为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乐从原水管道工程三部分进行立项,三个单项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用估算分别约1612.33万元,7614.00万元,11896.66万元,建安总投资约21122.99万元。中标人承接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勘测平面、地质勘察、取水泵站效果图、报建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专项)设计(水利、高压电、航道、海事、航标等)、施工图设计,提供设备材料招标、工程招标、报建、施工、验收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等。中标人须按照立项批文,按取水头部工程、取水泵站工程、乐从原水管道工程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注:因本项目包含勘测平面、地质勘察等勘察服务,中标单位如不具备勘察资质的,须把勘察服务分包给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勘察单位,分包单位需经甲方确认审核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勘察单位。中标单位如不具备技术(专项)设计(高压电、航道、海事、航标等)专业资质的,也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具有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工程设计);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1.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1.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已向司法机关申请破产。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中的办事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报名时间:201712 15 日至201712 21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4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开标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7.1 本工程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不予受理或取消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广东省招投标监督网、顺德区国资办、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发布。

9. 其他

9.1 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中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9.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供水资源整合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小姐

    话:0757-22317830

    址:顺德区大良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郭工

    话:0757-82718994

    真:0757-82718994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一生伴大厦D座二楼北面二单元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0757-2283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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