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路(进贤门大道—环岛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6-12-2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路(进贤门大道—环岛路)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揭阳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空港发改[2016]43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道路渔湖路(进贤门大道—环岛路)总长约3453m,起始于进贤门大道,止于环岛路;该道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为36m;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电力、电信、燃气等地下管线配套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27753.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872.00万元,安装工程含设备5164.05万元)建设工期为23个月(勘察周期 1 个月,设计周期 2 个月,施工工期 20 个月)。

2.2 招标范围:渔湖路(进贤门大道—环岛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应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 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3.5 揭阳市以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原办理的常年信息登记手续在有效期内有效)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应是牵头人;(3)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7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须为牵头人)应在报名前提交由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肆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法人授权提交银行证明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须提供查询电话,若被发现并证实造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12月25 日至2017 年12月29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提供)(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提供);(3)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及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本项不需提供);(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加盖执业章)安全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5)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应加盖执业章)、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6)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应加盖执业章)、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7)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8)外来企业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或原办理的常年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9)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10)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企业资信证明原件的有效凭证;(11)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可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独立递交)。

【以上资料一式3份,除(12)项外,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空港经济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话:0663-8782218                         电 话:0663-8258005                               

 

 

招标人(盖章)

                                                                                                                                                          

2017年12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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