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ZDZB(GX)2017003-G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39007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农业局
地址:平乐县农业局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73-78822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 工0773-3900701
代理机构地址: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清风东路春江苑3栋一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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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清风东路春江苑3栋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2016年9月-12月社保证明材料(人员应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及检察机关出具确认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查询有效)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档(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后退回),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清风东路春江苑3栋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平乐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编号:ZDZB(GX)2017003-GL)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平乐县农业局委托,现就平乐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乐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ZDZB(GX)2017003-GL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数量及单位:
招标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备注 |
平乐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管理信息系统服务 | 1 | 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和说明。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测绘航空摄影、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以及摄影测量与遥感内外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测绘及测绘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2016年9月-12月社保证明材料(人员应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及检察机关出具确认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查询有效)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档(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后退回),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清风东路春江苑3栋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开具到户收据,凭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开具的到户收据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账户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 号:660010051000700010
开 户 行:桂林银行营业部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2月14日上午9时00分起至10时00分止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2月14日上午10时整
3.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叠彩区清风东路春江苑3栋一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3-788228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蒋 工 联系电话:0773-3900701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人:平乐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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