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北省鹤峰县八字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展地质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遴选公告

2017-04-12 13:25:11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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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于湖北省鹤峰县八字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展地质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遴选公

根据《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恩施州矿政管理中介服务遴选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恩施州国土资发[2014]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湖北省鹤峰县八字山建筑石料灰岩矿矿山开展地质工作技术服务单位,我局公开遴选确定湖北省鹤峰县八字山建筑石料灰岩矿矿山开展地质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鹤峰县八字山建筑石料灰岩矿《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地质普查》、《开发利用与复绿方案》项目

二、遴选方式

1、如有多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接到通知后,参加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如只有1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该申请单位直接选中为项目中标单位,不再重新组织遴选。

三、报名条件

1、参加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或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内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从业范围的证书,并在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备案。

2、申请单位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公司法人;

3、申请单位有具备资质的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

4、申请单位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各种设备;

5、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受过行业组织处罚。

四、报名提交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或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备案证明文件;

3、中介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2年中介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出示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出示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7、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近3年主要业绩资料;

9、防止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参加遴选申请书。

注意事项:①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②附表须同时提供电子表格;③中介机构报名时,将密封盖章后的上述资料提交报名处,进行登记。④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不得修改、变更和撤回。

五、提交成果及服务费标准

经评审、备案后的地质普查报告和开发利用与复绿方案。

矿业权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地质普查、开发利用方案项目费用合计为8.5万元(其中矿业权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地质普查报告费用合计为2.5万元,开发利用方案费用为6万元)。

服务费用在采矿权投放后支付。

六、报名及遴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412日至20174 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鹤峰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3、遴选时间:2017421日上午9009:30,逾时恕不受理;

4、遴选地点:鹤峰县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

七、有关要求

1、经遴选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鹤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中介技术服务合同,按时按要求履行服务职能;

2、经遴选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遴选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职能,否则我局将书面报告州国土资源局予以处罚。

联系人:江洪涛  电话:15826663360

        鄢仕庆  电话:13403063345

附件:1.防止中介服务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2.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3.中介服务机构近3年主要业绩

4.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情况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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