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017-07-03 00:00:00   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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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产〔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水务局,建设资金采用PPP模式建设,招标人为三亚市水务局。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三亚市辖区内农村区域修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504km)工程、接户管(总长627km)工程、化粪池(35397座)工程、分散式移动污水处理站(5163座)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74座)工程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2.2 招标控制价:

勘察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252 /延米(结算时以最终出具勘察报告的实际钻探进尺数量乘以投标综合单价计算,最终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测量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13.5万元/平方公里(结算时以最终出具测量报告的实际面积乘以投标综合单价计算,最终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设计招标控制价:1468.13万元(此为暂定价,不含暂列金,最终以审计为准)。

 2.3 建设地点:三亚市各区

 2.4 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测量、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相关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5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4日至201778日,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201774日至201778日每日0时至2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tb.sanya.gov.cn/sanyaztb/凭单位CA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7241530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弃权,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三亚标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     

  话:0898-88366509                   话:08988827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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