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7-07-12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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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EPC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品清湖、金町湾、小岛生态岛礁;

2.3、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品清湖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建筑面积51平方米)、滨海栈道工程、观景平台工程、清淤疏浚工程、防波堤景观改造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在金町湾建设观景平台工程、滨海休闲蓝色廊道工程,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在小岛生态岛礁建设海岛监视监测基地(建筑面积325平方米)、生态旅游基础设施,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

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的工程勘察工作、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为支撑设计技术方案要求开展的必要专题研究;

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设备采购;

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为15个月,其中勘察1.5个月,初步设计1个月,施工图设计1.5个月,施工期11个月,工期以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2.6、工程项目总投资:30119.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资质条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具有住建部核发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允许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以工程施工方作为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需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  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嫌疑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b.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港口与航道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a.“港口与航道”的一级建造师证;

b.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5)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港口与航道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才需要提供);

4.4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各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4.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带齐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须亲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

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装袋(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资料封面和装袋表面均应注明“广东省汕尾市品清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工程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代替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7   13 日至2017年 7 1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翼政务服务中心副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投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

汕尾市城区大马路181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660-325601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18138128333

2017年7月11日

 

 

    招标文件:蓝色海湾招标文件(最终).doc

标签: 汕尾市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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