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017-07-13 00:00:00   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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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发改产业函〔2015123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

2.2 项目规模:整治的芙蓉河河道全长3.716千米,其中明渠段1.60千米,箱涵段2.116千米;治理玉屋溪河道全长1.22千米,其中明渠段0.3千米,箱涵段0.92千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过水箱涵以及其他主要建筑物

2.3 计划 工期: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上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因系统无此项目资格要求选项,因此项目负责人资格按以下要求,即: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体祥见招标文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13日至20178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资源网(www.hkcein.com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839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口市世纪广场路1号世纪大桥监控中心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

人:钟积武                                                        人:陈工

    话:0898-665284                                                      话:130989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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