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游泳综合馆项目勘察

2017-08-16 18:25:55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游泳综合馆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秭发改审批【2017】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6249.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7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39.42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二层游泳综合馆,停车位17个,馆内设座位588座(其中活动座椅280座,固定座椅308座),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通讯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2.2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后期服务及补充勘察等工作。

2.3项目勘察周期:进场后2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文件。

2.4项目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体育训练中心

2.5项目质量标准:勘察工作必须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6项目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鲜章资质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8169时00分至2017年821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zgSite/)—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小写:15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7日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7.开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

9.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范军

联系电话:18972511444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成晨

联系电话:1587166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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