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金海湖新区奥体文化中心水景观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2017-10-23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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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毕节金海湖新区奥体文化中心水景观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人:毕节荟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95.08

项目经理:徐

工期(日历天):365

报价:施工以财政评审的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10.40%;设计费优惠下浮51.00%;勘察费优惠下浮63.0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腾洲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分:93.28

项目经理:卢

工期(日历天):365

报价:施工以财政评审的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10.20%;设计费优惠下浮50.50%;勘察费优惠下浮60.50%。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71.23

项目经理:张

工期(日历天):365

报价:施工以财政评审的建安工程费优惠下浮10.70%;设计费优惠下浮52.00%;勘察费优惠下浮62.30%。

公示期: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6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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