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入河排口无人机巡查购买服务(公开招标)

2017-10-30 00:00:00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显示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FWTH00G17009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入河排口无人机巡查购买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为吉林省环境保护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吉林省内(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入河排口无人机巡查(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合同正式签订后两个月(60日历天)内,对全省镇区及以上地区内河流(共约3000公里)进行无人机航摄,并进行后期处理,提交最终成果。吉林省内基于空间分辨率不低于2.0米*2.0米的影像矢量化图于2018年6月30日前提供。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5 采购预算: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须具有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近三年(2014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2 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和高级测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30日至20171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13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窗口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12010,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415第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813
联系人:刘威
电话:0431-89963078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1005(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胡海月
电话:0431811773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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