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贵州省林业学校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
招 标 人 |
贵州省林业学校 |
代理机构 |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30日 14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 标候选人 |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总分:65.98 | |
项目负责人:陈简 | |
投标报价:下浮20% | |
勘察工期:45日历天 | |
第二 中标候选人 |
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
总分:63.00 | |
项目负责人:程宇 | |
投标报价:下浮20% | |
勘察工期:45日历天 | |
第三 中标候选人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总分:60.64 | |
项目负责人:姜广占 | |
投标报价:下浮20% | |
勘察工期:45日历天 | |
公 示 期 |
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