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判 公 告
受团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团风县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团风县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BDCG20171022-52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四旋翼无人机 |
台 |
1 |
20万元 |
2 |
云台相机(等于或大于600万像素) |
台 |
1 |
|
3 |
热成像相机 |
套 |
1 |
|
4 |
4G图传背包 |
台 |
1 |
|
5 |
喊话器 |
套 |
1 |
|
6 |
电池 |
组 |
4 |
|
7 |
高亮显示屏 |
个 |
1 |
|
8 |
高亮屏支架 |
个 |
1 |
注: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2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前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
2.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谈判保证金需从供应商企业帐户转账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环境保护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字样(开户名称: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黄冈市工行八一路支行;账号:1814020209200003432;行号:10253301003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1月8日上午11:00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下午3:00时止。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11月8日下午3:00时。
十一、谈判地点: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保都招标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团风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计局一楼东侧)
联 系 人:易典 电 话:0713-6306656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