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配网设备地理信息采集及录入工程实施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1-03 11:25:51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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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配网设备地理信息采集及录入工程实施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的委托,就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配网设备地理信息采集及录入工程实施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因第一次采购失败,现进行第二次采购,邀请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TYH-ES-FW-20170718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配网设备地理信息采集及录入工程实施服务项目。

三、项目采购内容:需严格按照国网公司运检部下发的采录模板开展数据采录工作,采录内容主要包括咸丰县10kV杆塔、变压器、开关等设备的物理信息采集、PMS录入,切改原有线路上的变压器、低压线、低压用户的位置及物理信息,退运原有中低压线路及相关设备。

四、项目概况:本次工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咸丰县10kV配网设备地理信息现场数据采集、内业数据整理、数据录入、数据质量检查等服务。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26元/采集点(此预算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废标)。采集点的解释:包含电杆、设备等。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且根据商业法规经营的国内企业实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
、业绩要求:近3年有类似项目1个及以上(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执行的项目合同); 
     4
、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
、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

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5588 31817 0000 41871

交纳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109

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评标室一

九、谈判时间:2017年11109

十、谈判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评标室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咸丰县供电公司

联 系 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18963917598

代理机构:湖北天永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

联系电话/传真:0718-822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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