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至朗源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宋希朋,电话:0535-8514936。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至郎源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HLZB2017SJ-006。
五、采购内容:该工程北起龙泉路,南至朗源路,全长2800米,路面宽26米,为城市主干路,两侧绿化及人行道平均宽度12米,建设内容:车行道改造,车行道罩面、新建人行道、新建雨水管、新建污水干管、新建及改造绿化带、3处红绿灯及交通标识标线等项目,属大修改造大道工程,工程建设费约为544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排水企业及沿街商户调查(排水量及排水口)、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预算编制(符合龙口当地财政评审中心要求),协助做好图纸审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工作业务及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工作等。设计成果须通过图纸审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在图纸设计过程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考虑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与配合,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至少勘察人员1人、设计人员1人常驻工地,现场解决设计问题。
合同估算价为138.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为111.6万元,工程勘察及测量为27.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单位);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道路工程专业);
5.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咨询电话:0535-8951575 8951225);
6.开标现场须通过信用查询;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3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ALONGZHAOBIAO@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杨,电话:13905458121。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2月7日9:00时。
十一、开标日期:2017年12月7日9:0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十二、其他: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2017-11-16
附件一
投标企业报名函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我单位报名参加龙口市通海路(龙泉路至郎源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 |
法人营业执照 | 1、注册号 | 2、营业期限 | 3、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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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资质 | 1、证书编号 | 2、资质等级 | 3、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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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 | 1、证书编号 | 2、资质等级 | 3、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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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授权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拟投入本项目的测量负责人 | | 注册号 | |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 | 注册号 | |
企业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 |
邮政编码 | |
本次投标报名邮箱(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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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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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烟台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5时50分33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