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道路管网勘察测绘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22 14:47:31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道路管网勘察测绘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道路管网勘察测绘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JL-ZBB-1711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

(万元)

 

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部新区道路管网勘察测绘设计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须包含工程测量业务)和公路行业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其中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拟建、新建、已中标、预中标工程项目;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单位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宁津县诚信查询系统中,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50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上免费报名;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文件;

4、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单位按信息库认证方式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

5、投标单位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的保证金账号。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投标人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县委斜对过)。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宁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宁津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34-8109720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东汇大厦3楼306室

联系人:杜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94560090、15153426881、0534-226030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http://nj.dzzyjy.gov.cn/TPFront_ningjin/)上发布。

八、重要通知:

1、供应商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0。注册完成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查验通过后,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首页·会员登录】,按程序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投标操作。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宁津县分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标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U盘里)。

4、中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由评标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5、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因开标前无法获取报名名单,需所有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6、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询使用的办法(试行)》(宁办发【2015】5号)“5.招投标工程。所有单位投资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等招标、采购文件中,应对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诚信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应查询投标人(投标人)信用信息,对于诚信等级高的予以优先考虑,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取消报名资格。”

     

 

发布人: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

发布人:德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4时47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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