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鞋业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鞋业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17】4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兴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乐至县兴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7】4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110601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鞋业小镇内所有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绿化、亮化、附属设施等。其中含16米宽道路约1700米,18米宽道路约4900米,24米宽道路约8650米,30米宽道路约1100米。
2.3计划总工期: 7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所有范围的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地质及地形图测绘。满足各阶段成果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设计范围为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且满足并配合施工及后续服务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勘察和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⑥省外施工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⑦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⑧其他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及勘察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规定已经进行信息录入登记人员(含入川备案登记人员),或在中标后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录入登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⑤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⑥省外施工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⑦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⑧其他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及勘察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规定已经进行信息录入登记人员(含入川备案登记人员),或在中标后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录入登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 3.2 本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9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12 月 5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并下载招标资料。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4.2招标人 不提供 其它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12 月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至县兴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143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28-23350919
传 真: 028-2335091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7014511
传 真: 028-8701451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