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中期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编制项目谈判公告

2017-12-07 00:00:00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武县水利水保局的委托,对宁武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中期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中期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DMZBZC-2017-140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宁武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中期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804000.00

 
 
 

    注:上述表格中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服务地点:宁武县

    3、编制周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水资源开发利用咨询服务或水文水资源勘测服务或水利技术咨询服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相关工作经验;

    6、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记录;

    7、中标单位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报价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截止前最后一次纳税证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并须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等相应证书及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9:00-11: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15

    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武县水利水保局

    联系人:弓先生

    联系电话:13834491357

    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36143965

    联系地址:太原市菜园街2号518室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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