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湖坪乡东山村龙湾桥重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县湖坪乡东山村龙湾桥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抚交路字【2017】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安县湖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配套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配套40%,自筹60%,招标人为乐安县湖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安县湖坪乡东山村;投资金额为119.13万元,桥梁长37.04米,桥梁宽6.5米; 计划工期:180天。 2.2施工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范围: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 08:00:00至2018年01月04日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 □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4日 0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南昌市二七北路185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