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勘察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太和区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西路星河里段。
2.3勘察周期:20个日历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招标范围:锦州市太和区医院门诊病房楼建设项目区域内的地质详勘及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 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太和区医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6-808052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