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3-23 00:00:0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G543506031803190009001(招标项目编号)的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7】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龙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位于龙文区郭坑镇拟建道路全长约9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横断面宽度40米(含绿化带),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以及道路绿化工程等。
  2.4.投资总额: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项目投资估算12865.93万元,工程费估算3065.9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龙文区郭坑镇南三号路(大众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及工程断面测量、初步方案、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道路工程现状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以及道路绿化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的各专业工程。
  2.6.勘察设计周期:
   ①勘察阶段:地质勘探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②方案设计优化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③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④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地勘报告 (含电子版)。
  ⑤后续服务:从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送审相关手续、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设计周期含有初勘、详勘及测量工程,初勘、详勘地质勘探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若有权部门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中标人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或7个日历天内完成。
  2.7.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①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各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24日至2018328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相关材料请至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 41712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418830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人员[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
  8. 费用
  8.1.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址: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7层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庄              电话:0596-2105976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5573         传真:0596—2965572
  联系人:小吴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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