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夏季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夏季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安厦采购[2018]001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标准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291套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702/t20170217_230632.html)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建督政函[2017]12号(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704/t20170421_231570.html) |
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合同签订后 7 天 内 |
短袖夏装制式衬衣 |
873件 | |||
长袖夏装制式衬衣 |
582件 | |||
单裤 |
582条 | |||
大檐凉帽(女卷檐帽) |
291顶 | |||
布面栽绒防寒帽 |
291顶 | |||
皮凉鞋 |
291双 | |||
棉皮鞋 |
291双 | |||
小帽徽 |
291枚 | |||
雨衣(含雨靴) |
291套 | |||
反光背心 |
291件 |
注: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需参加所有货物的谈判,不得将包中的内容拆开。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服饰,原件);
3.3.2 供应商在近一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有二份与本次采购技术标准要求相同的制式服装加工制作和供货合同(以合同原件为准);
3.3.3 质量体系认证(原件)、环境体系认证(原件)、职业健康认证(原件)、SA8000社会责任认证证书(原件);
3.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3.5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3.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谈判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4.2 发售地点: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白桥路北段恒基商务四楼)
4.3 联系电话:18790300266(杨先生)。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3.3项各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交纳形式:转账,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驻马店市一五九支行
账 号:1715105019100006615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查询到账后开具收据(投标人需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退还时经招标人同意后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提示: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及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据复印件,请投标人考虑银行转账业务流程,安排好保证金交纳时间。2、退还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3、转账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用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4月12日9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8年4月12日9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 购 人联系人: 任女士 联系电话:0396-8057207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9030026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6—8042880
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夏季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服饰,原件);
2供应商在近一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有二份与本次采购技术标准要求相同的制式服装加工制作和供货合同(以合同原件为准);
3质量体系认证(原件)、环境体系认证(原件)、职业健康认证(原件)、SA8000社会责任认证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标准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291套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702/t20170217_230632.html)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建督政函[2017]12号(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704/t20170421_231570.html) |
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合同签订后 7 天 内 |
短袖夏装制式衬衣 |
873件 | |||
长袖夏装制式衬衣 |
582件 | |||
单裤 |
582条 | |||
大檐凉帽(女卷檐帽) |
291顶 | |||
布面栽绒防寒帽 |
291顶 | |||
皮凉鞋 |
291双 | |||
棉皮鞋 |
291双 | |||
小帽徽 |
291枚 | |||
雨衣(含雨靴) |
291套 | |||
反光背心 |
291件 |
三、采购资金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45147.00元整。
四、商务要求
质保期 |
按国家规定执行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更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采购人处处理质量问题。 (4)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供应商售后服务应符合国家“三包法”(包修、包换、包退)要求。产品质保期为12个月(含)以上。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 地点: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付款方式 |
货物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
履约保证金缴纳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
其它要求 |
1、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上门测量每个人服装尺寸规格(单人单裁)。 2、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时应提供一套样品(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并按男女款式分别提供,尺寸统一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建督政函[2017]12号给定的示范尺寸,样品数量不足或质量、样式等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3、 发货时,需将每个人的服装分开包装,并在包装箱上标明。 4、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有权实地考察了解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从业人员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如发现其弄虚作假或与投标时情况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此投标供应商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汝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