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2018-06-06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监理) 已由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05220044)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广西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监理)
项目编号:GXZC2018-G3-16660-SHZH
2.2项目建设地点:北海港域
2.3招标项目规模:北海石步岭5万吨级航道维护,清障里程总长度5.34 km,疏浚工程量2200255 m3,航道底宽160m(其中K21+800- K24+740按航道中心线左右各80米),边坡1:10,每边计算超宽5米,计算超深0.5米,挖深10米 (当地理论深度基准面),泥层厚度2.0-2.5米,四级工况。本次招标工程预算投资额工程费用5546.8429万元。
2.4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沿海港口公共航道维护性疏浚、清障的施工监理服务:北海石步岭航道,K12+800-K15+200、K21+800-K24+740断面维护性疏浚清障工程,包括通航安全措施、办理抛泥区手续、施工环保监测、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交工验收前第三方测量以及废弃物倾倒、建筑工程保险等内容。航道底宽按160米考虑,其中 K21+800- K24+740按航道中心线左右各80米。K12+800-K15+200、K21+800- K24+740断面工程量2200255m3,其中砂(八类疏浚土)、泥(二类疏浚土)按各占40%和60%,砂、泥工程量分别为880102 m3和1320153 m3。施工控制坐标(北京54坐标系):A(K24+740断面):X=2376870.0000,Y= 609630.0000;B(K21+800断面):X=2375956.8507,Y=607055.0546;C(K15+200断面):X=2369969.0874,Y=605150.0200;D(K12+800断面):X=2367605.5458,Y=604733.2791。主要工程内容为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2.6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仅设一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 150日历日(但不限于,至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建成,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直至监理、施工竣工资料按要求移交,完成结算及最终支付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具备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年(20131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 1 项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近5年(20131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担任过1 项类似项目施工监理总监理或副总监理。
3.4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航道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测量工程师(1人):持有效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安全与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还具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监理员(1人):具有监理资格培训证及以上证书。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所承监工程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近三年内所承监的工程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及以上等级的质量事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6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7年度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如下:
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7 其他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保证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且其目前在其它在建项目未担任总监理或副总监理职务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企业通过三标一体认证,且认证(注册)证书有效。
(4) 其他人员、试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具有上述相应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标段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8年 6 7 日至2018年 6 13 日(1500
4.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并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7 2 14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gxdot.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电话:0771- 2115325
联系人:朱伟强
招标代理名称:上海正弘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陈琴
联系电话:07712026629
传真:0771-5300530
电子邮箱:zhgxfgs@163.com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 5331544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监察室电话:0771-2115313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招标代理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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