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林-云南广南生态扶贫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基础配设施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8-06-07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西林-云南广南生态扶贫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已由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西发改[2017]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申请融资贷款等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招标编号:GXBSZC2018-G2-11001-GXJD

2)建设地点:西林县八达镇土黄村

3)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023.7亩(合1349148.59㎡),拟建配套产业区场地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产业区内路网(主线和支线)及其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含道路土石方工程25500000、道路防护工程200000㎡、路面工程160000㎡、绿化工程约6472.00㎡、管沟工程约110000m;室外电器-箱式变电站约2台、室外电器-电力电缆约15000m、排水工程-污水管网约11000m,污水检查井约350座、排水工程-雨水管网约14000m,雨水检查井约400座、给水工程-给水管网约11000m,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约140座,消防栓约97个,消防控制室约30㎡,自来水厂1座(含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运行调试、用水总量22168m³/d),污水处理厂1座(含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处理污水能力18000m³/d),公厕约4座,垃圾箱约250个)。

本次招标项目广西西林-云南广南生态扶贫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为EPC总承包,是在地质勘查前进行招标,如本次招标控制价未能全部完成以上建设规模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招标人对未完成的建设内容进行再招标。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上限控制价,简称上控价):总控制价58036.428万元合同总价当地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准),其中,勘察费为:225.660 万元,设计费为:1393.908 万元,工程施工费(暂定价)为:56416.86  万元

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  549   日历天,其中,市政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从 2018  7  月至 2020      1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

一、勘察范围:详细查明沿线场地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的成因类型、工程特性、现状特征及发展趋势,对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进行详细分析评价并提供相关处理措施建议,为道路施工图设计提供详细的地质依据及所需的岩土参数。

二、设计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防护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含高压配电)、室外消防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以及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验收等内容承包人自行负责设计范围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三、采购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范围内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涉及到招标人需采购的材料,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施工内容包括:(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2)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防护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配电工程(含高压配电)室外消防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施工;(3)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的施工;(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编制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广西市政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市政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市政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以上 3.2.1  3.2.4 人员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1)要求从 2014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已完成验收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备注:施工业绩需提供广西市政企业诚信信息库相关页面截图】,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65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业绩。(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 (2) 要求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承接过建安投资3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备注: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应就联合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市政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6  8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 年6月14日下午17:30截止时间。

4.2售价: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均可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7  3   9    00分,地点为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市政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7.2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价款的支付及偿还

1)勘察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进场费为勘察合同暂定总价的20%;现场钻探施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勘察费总额的60%;勘察报告文件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勘察费总额的85%在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勘察费总额的100%

2)设计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定金为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图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在工程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合同总价的100%

3)施工总承包付款方式: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

中标单位每月25日将完成的工程量上报工程计量,建设单位在次月5日前按中标方完成工作量的35%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剩余65%的工程出资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方分4支付中标方,依先后每年各偿还工程总价款的 25%20%15%5%,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月,此后每三个月付款一次

资金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列式如下:

资金占用费:P=(P1P1*35%)*2.75%

P:资金占用费

P1:当月完成产值工程量

资金占用费开始计取日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的中间日(以下简称中间日),即项目工期的中间日。

资金占用费支付方式:与当月工程进度款一同支付,资金占用费当月算清,当月支付,由于中标单位无法及时申报或过期申报工程进度款的,按当月资金计算。

如项目期限已到,但尚未完工,资金占用费则按完成时间的最后一个月付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http:// www.bszjw.gov.cn、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zy.cn)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6-238255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西林县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6-8683597

西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683258

11.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政务中心七楼    地址: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迎龙

70号百色建通中心2号楼A11

  人:  罗康宇                                   人:玉娟  

    话:  0776-8661769                             话:0776- 2877698

    真:  0776-8661769                             真:0776- 2877698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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