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普通公路铁路道口平改立设计资格

2018-06-12 11:44:08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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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62018020228 设计|

锦州市普通公路铁路道口平改立设计资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公路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ZJY201806120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和区零公里道口、义县头沟道口、黑山红曹道口、河洼道口、南水道口。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路 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勘测及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全部工程的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 制工作,征地拆迀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 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2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岩土专业资质及以上的资质、在近三年内曾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投资额1千万元以上的设计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成员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的一方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岩土专业资质及以上,

3.2.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公路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 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査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1)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122018616,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4-22号,下同)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报名登记表》、企业(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联合

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

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标段,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 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缋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214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187214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4-2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c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 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公路管理处

       址:锦州市凌南西里63

邮政编码:12100

联系人:王春玲

      话:0416-3326021

 

招标代理: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4-22

邮政编码:121000

联系人:高园园

电 话:0416-5020567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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