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06-26 17:04: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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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相关规定,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条件

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已由 发改委《关于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信发改高科【2016436号 批准建设,并通过信阳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信政文【201854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2.2、项目编号:   信财公开招标【2018】 88号

2.3、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涉及信阳市共5000个前端监控点位及监控中心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其中1000个前端监控点及相关监控中心已经建设完成,建设内容参见《信阳市公安局治安视频监控项目竣工资料》。4000个前端监控点位及监控中心为新建工程,为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建设投资约2.536亿元,包括市综治中心建设1个、市公安局视频共享平台升级改造1个、市综治平台及30个行业部门平台建设1个、市主城区4000个一类监控探头点位建设4000个、市本级无线应急系统建设1个、无人机系统1个。本期共新建视频会议系统、网络安全设备、路由安全交换一体机等设备。

2.4、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仅涉及新建工程,即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25968.6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360.05万元,建设期利息608.58万元。各项投资金额以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2.5、建设地点:

本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1000个前端监控点及相关监控中心项目建设范围涉及浉河区(老城分局)、浉河区(浉河分局)、羊山新区(羊山分局)、南湾管理区(南湾分局)。新建4000个前端监控点位及监控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仅涉及信阳市本级范围内,位于信阳市羊山、浉河、老城、平桥、明港、洋河、南湾、鸡公山、上天梯、工业城等十个公安分局的管理辖区。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

本项目已建成的1000个前端监控点委托运营期限11年;新建4000个前端监控点位及监控中心合作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3.2、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OM(委托运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的运作方式。

本项目涉及信阳市共5000个前端监控点位及监控中心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其中1000个前端监控点及相关监控中心已经建设完成,采用OM的运作方式;新建4000个前端监控点位及监控中心,采用BOT的运作方式。

项目公司成立后,信阳市公安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合同,并授权项目公司对已建1000个前端监控点位负责其运营、维护、移交工作;对于新建4000个前端监控点及监控中心负责其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信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进行无偿移交。

3.3、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3.4、建设标准:

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河南省视频监控联网技术规范》(DB41/T759-2012)、《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669系列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5724-201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1127-201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等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是指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2、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申请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4、申请人具有经审计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申请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及运营维护能力,申请人需提供2018年度银行授信证明或单一银行单一账户存款证明,金额不少于1亿元;

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即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②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无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4.7、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PPP方式投融资参与信息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单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PPP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等;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须显示网址)、项目合同;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  5 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合格申请人在  5 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 5  家申请人参与竞争。

5.2、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六、资格预审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yxzspfw.gov.cn:88/TPFront/)”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根据公告通知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6.2本次资格预审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请于  2018   6 27 日至 2018    7  月  3  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xyxzspfw.gov.cn:88/TPFront)”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报名。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7.2、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时间为 2018  6  27  2018  7  3   

7.3、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请申请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7  20   9  30 分(北京时间)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媒体: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二十四大街

联系人: 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21851

集中采购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6-6369672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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