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精神康复院病房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7-26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江津精神康复院病房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88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精神康复院 ,建设资金: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徒石村。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3334平方米,扩建精神科专科病房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新增床位350张。

2.3 服务期: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建筑设计周期(二次精装修设计除外)8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20日历天;勘察周期包含在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项内容设计:土建设计、二次装修(精装修)设计、特殊专业设计(含血透室、中药制剂室、中心供气系统设计等)、环保工程设计(含医疗废水处置)、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含室外管网工程、照明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内容设计:建筑专业设计(含节能设计)、结构土木设计、电气工程设计(含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配电工程等)、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梯工程设计、信息化设计(含中心机房)、支持系统设计。特殊设计需外送专业公司设计或上级部门审核验收的设计项目均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项目招标阶段的配合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含项目实施阶段设计变更及技术咨询服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要求为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模及设计内容自行测算,风险自行承担)。

2.5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类(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8726日起在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81614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精神康复院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

联系人:杨老师

  话:1350830349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15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2363858171

传真:023-638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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