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39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0-1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539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规[2016974号和揭市交函[2016]6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揭阳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背景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背景:

(1)国道G539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揭阳市揭东区,起于曲溪镇(与国道G206线相交),沿旧路走向往东北,经玉滘、云路,终于深坑桥(与潮州交界),路线长约12.1公里。工程在原有路基、路面基础上进行路面改造,按现有的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7米(维持现有指标)。

(2)工程规模:国道G539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工程投资约7563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6万元。

2.2技术标准: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7米(维持现有指标)。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国道G539线揭东曲溪至深坑桥段路面改造工程的详勘、地质勘察、定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与环境保护、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计划工期等)、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2.4周期安排:

(1)勘察、设计周期为25个日历天;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约30个月(以全线通过竣工验收为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见下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⑴ 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⑵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1年9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的勘察设计累计25km以上(含25km)。

   

 

 

 

 

 

 

 

 

 

    注:近五年指2011年9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4(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报名资料、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12日至101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1014日下午报名和文件发售时间为2:30-4:30),持以下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上述资料三套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交回,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中介服务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9日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至15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建设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揭阳市公路局               

联 系 人:游先生 

电 话:0663-8234666                  

招标代理: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663-8291212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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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参股是指持股比例不超过50%,或不是第一大股东;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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