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鹃路(红枫路-梅溪湖路西延线)等六条道路景观工程可研及设计招标补充公告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投标人报价要求调整为:
1.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
1.1设计费上限值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标准取费的7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取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
1.2可研编制费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1999]1283号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标准取费的60%计取,行业调整系数取0.7,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0。
1.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上限值,否则视为投标报价无效,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设计费的计费基数为概算批复中的对应景观工程的建安工程费。
3.可研费用的计费基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景观工程的估算投资额。
4.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作相应调整。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