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山路(平步大道-商业大道)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2016-01-08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根据花发改基[2016]22号批准,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现对莲山路(平步大道-商业大道)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图审查单位。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莲山路(平步大道-商业大道)工程施工图审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136322265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平步大道,南止商业大道,全场约3.37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规划红线为50米,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48887.93万元。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对本项目(莲山路(平步大道-商业大道)工程)内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备案工作。
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是否符合规划、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4)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5)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8)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六、招标控制价:54.4011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12月30日至 2018 年1月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1月4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1月10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14:3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报名窗口。
3.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4、招标文件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行政区域为广州市。
3.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含市政道路、路桥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077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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